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和督导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21〕51号)以及《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博坤
组员:张延军 朱珊 代树林 郑一峰 杜立志 刘宝昌 赵大军
秘书:邹琳琳 程钰淇
二、工作要求
1. 原则上要求具备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资格的教师应带尽带。根据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各环节教学要求。
2. 持续推进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建立产学研协同合作育人机制。推行“校企双导师制”,鼓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实际问题有效结合,使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加深对于专业知识的理解。鼓励学生依托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和开放性创新实验等相关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的研究训练和能力培养,开展“一生一策”的个性化指导。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与检查,原则上指导或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过程管理和记录。
4.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开始前完成自查工作,自查范围覆盖2025届涉及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本科专业,自查抽检比例不得低于30%。自查要点可参照《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写作、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等内容进行检查。
5.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杜绝毕业论文(设计)可能出现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答辩后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进行审核,并需通过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各阶段加强诚信教育,杜绝在论文或实践成果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内容与方法,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学术不端行为。
6.根据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流程和表单的个性化订制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的“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师生把时间及精力充分投入到论文指导和写作中。
7.依托“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做好毕业论文存档工作,为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资料留存完备,学院采用线下纸质文档和在线电子文档并存形式。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教师及学生必须上传并使用电子签名。
三、时间安排
1. 2024年12月2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2. 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3. 2025年4月1日-6月1日期间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4. 2025年5月19日-5月28日期间完成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外审、学院内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自查抽检比例不得低于30%;
5.2025年6月2日-6月8日期间依次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最终版论文查重与成绩评定工作;
6.2025年6月13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并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7.2025年6月21日前完成各学院(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传系统、纸质版毕业论文交到水工楼328。
其它未尽事宜,请各系随时与本科教学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程钰淇 联系电话:0431-88502152
建设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吉林大学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附件2:建设工程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