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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业绩津贴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2021-01-06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网站管理员 点击:

2018—2019学年学校划拨本科教学业绩津贴1132363元,此次发放时间范围是18191、18192两个学期。按照教务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教学业绩津贴总额度的70%(即792654元)按学院教学总工作量平均发放,总额度的30%(即339709元)作为超工作量奖励和其他教学奖励发放。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正常教学津贴

2018—2019学年学院教学总工作量为26912.04标准学时,人均基础工作量为286标准学时,基础课时费标准为29.45元/标准学时。

二、其他教学奖励(22.92元/标准学时)

1.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指导教师,按每组10个标准学时计算工作量。

2.本科生班主任每学期20标准学时,卓越工程师班班主任每学期35标准学时。

3.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每个专业方向奖励200标准学时。

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若为个人比赛,按获奖人数,获奖为国家级,一等奖10标准学时,二等奖7标准学时,三等奖5标准学时;获奖为省部级,一等奖4标准学时,二等奖3标准学时,三等奖2标准学时。若为团队比赛,按团队数,国家级200标准学时,省级100标准学时。

5.教改项目奖励。申请并获批学校教改项目补贴70标准学时;申请并获批省级教改项目补贴100标准学时;申请并获批国家级教改项目补贴150标准学时。

6.监考奖励。每门课程每人奖励70元。

7.校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奖励300元/人。

8.双语课程教学奖励,500元/门。






                 建设工程学院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