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17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网站管理员 点击:
院发〔2020〕25号
院内各单位:
《建设工程学院关于导师的硕士生招生名额和申请硕士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调整》于2020年4月13日建设工程学院2020年度第4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建设工程学院
2020年4月14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网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