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2版)
一、培养目标
地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的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研究方向
1.多工艺冲击回转钻进方向:
冲击回转碎岩理论、各类潜孔锤内部动力过程分析及优化设计、多种钻进工艺综合实施。
2.岩土钻凿工艺及机具方向:
泡沫钻进工艺、热力碎岩新方法、超硬材料及钻头、地热资源勘探与开发技术、智能化工程钻机研究、科学钻探技术、极地及冻土层钻探技术。
3.基础工程施工及管理方向:
地基处理新技术研究、大口径桩基础及基坑支护技术研究、地质工程施工管理等。
4.土体工程地质方向:
主要以人类建筑活动引起的相关工程地质问题为研究对象,针对特殊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和问题及地基处理技术与方法进行研究。
5.岩体工程地质方向:
研究岩石边坡、硐室、山区岩石地基的勘察、稳定及变形分析、岩体工程施工、岩体工程监测、岩体工程反分析及设计优化等理论与方法。
6.环境工程地质方向:
以人类工程活动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如地裂、砂土液化、地面沉降,斜坡变形、滑坡、泥石流、崩塌等为主要研究内容。
7.环境-水文地质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
1.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2.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3.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可交叉进行,完成规定的19学分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其中,课程学习16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
4.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允许提前答辩并申请学位;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具体事宜详见吉林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没有提出延长报告或申请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博士论文答辩者,均按结业处理。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非学位课包括选修课和补修课。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至少应取得1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
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者,必须将英语作为第二外语选修。
五、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来选择学习相关的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2.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一般采取以导师为主的集体指导的方式。对每个博士研究生都要成立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的成员由导师提名,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指导小组的成员一般应由至少2名(含导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学术梯队成员担任,也可聘请跨学科的专家参加。同时注意发挥所在科室、教研室在培养博士生工作中的作用,为博士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3.导师要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博士研究生的基础和特长,在博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开课报告、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等具体要求和进度做出详细计划。培养计划应由博士研究生本人进行网上存档,并将原稿存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备案。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可与论文工作穿插进行,但最迟要在论文定稿前获得全部学分。
4.导师应积极安排和帮助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开阔科学视野,活跃学术思想,掌握学科前沿。
5.导师和指导小组要重视对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关心博士研究生的全面成长,严格要求,严谨治学,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勇于拼搏的献身精神,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6.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所)应努力为博士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各学科专业应积极举办学术研讨会或学术报告会,为博士研究生创造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六、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指导教师应尽早确定每位博士研究生的选题范围,并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提出论文选题范围,并在第三学期举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应由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公开进行,开题报告的原始材料由各培养单位保存至学生毕业备查。
博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前,应完成不少于50篇中文和30篇外文的文献阅读。
开题报告通过者,可获得1学分。
七、学术活动(阶段性成果报告)
要求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学期间参加4个内容以上公开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公开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不包括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开题报告后,在论文工作期间结合论文工作至少公开举行1次论文阶段性成果报告。完成以上各环节,获得2个必修学分。学院(中心、所)要积极为博士研究生完成这一环节创造条件,认真制定考核办法,做好考核和成绩存档工作。
八、论文中期检查
在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第四学期),学院要统一组织各系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保存在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所),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亮黄牌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
九、科研工作要求
1.在学期间的学术成果遵照“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申请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
2.撰写一篇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综述报告,由指导教师审阅认可;
3.在院级以上(含学院)学术会议上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以对应级别的证明材料为准;
4.至少参加一项科研课题的部分研究工作(包括总体设计、方案制定、部分内容设计、试验研究、测试分析等),以指导教师认可为准。
十、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论文评审和答辩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理暂行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质工程专业(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版)
一、培养目标
地质工程专业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连读生)培养工作,必须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地质工程领域高级专业人才。
具体的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德优良,具有实事求是、不断求新、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国家建设和人类文明服务。
2.掌握地质工程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研究方向
地质工程专业分为以下10个研究方向:
(1)钻探机械与装备
(2)钻探材料与钻具
(3)多工艺冲击回转钻进
(4)极地与海洋钻探
(5)地下新能源钻采
(6)土体工程地质
(7)岩体工程地质
(8)环境地质与工程
(9)岩土热力学
(10)岩土工程设计与施工
(11)环境-水文地质
各方向研究内容详见表1。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
学制为5年。
连读生须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在培养计划中应对连读生的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开题报告、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等做出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培养计划由研究生培养处和培养单位同时存档备案。培养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
第1~3学期:理论课程学习,须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并修满学分。
课程学习结束后须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 Qualify Exam)。资格考试合格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合格者转为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将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第4学期:进行文献阅读和开题报告。
第5~9学期:围绕确定的研究题目开展科学研究,总结阶段研究成果,撰写论文。第7学期进行中期检查;第9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并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
第10学期:修改并完善学位论文,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选修课根据研究方向选定。连读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至少应取得40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低于28学分。详见表2。
学位课程均为考试课程,以百分制评定成绩,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吉林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考试的有关规定。
五、培养方式
1. 连读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来选择学习相关的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2. 连读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一般采取以导师为主的集体指导的方式。对每个连读生都要成立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确定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后,应成立指导小组,小组的成员由导师提名,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指导小组的成员一般应由至少2名(含导师)具有教授职称的学术梯队成员担任,也可聘请跨学科的专家参加。同时注意发挥所在系在连读生培养工作中的作用,为连读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3. 导师要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连读生的基础和特长,制定出个人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开课报告、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等具体要求和进度做出详细计划。
4. 导师应积极安排和帮助连读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开阔科学视野,活跃学术思想,掌握学科前沿。
5. 导师和指导小组要重视对连读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关心连读生的全面成长,严格要求,严谨治学,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勇于拼搏的献身精神,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6. 学院要努力为连读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各学科专业应积极举办学术研讨会或学术报告会,为连读生创造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须修满2学分。
为使连读生对未来从事教学、科研及生产等工作有初步实践的体会,在课程结束后及论文工作前安排教学实践或生产实践。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并熟悉本专业领域工作的实际情况,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实践由各系负责,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统一安排,教学实践主要内容是负责助课本专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的课程1门,且不少于30学时,要求随堂听课、负责批改作业、讲授实验课和其他辅助教学工作,经主讲教师考核合格后可获2学分。
生产实践内容根据各本专业特点由导师具体确定,时间不少于4周,可以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现场生产试验,可以参加野外生产实习,也可以参加企业施工生产。生产实践结束后应由学生本人写出总结报告,由导师根据其表现给出评价,并可获得2学分。
七、开题报告及年度进展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连读生与其指导教师应尽早确定学位论文选题范围,并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提出论文选题范围,编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在第4学期初举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原则上应由系负责组织进行,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有3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技术人员。开题报告交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查。
博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前,应完成一定量的专业文献阅读,文献阅读至少达到100篇,应为近10年内发表的相关的中外文学术论文,其中,专业文献中外文文献所占比例至少在30-50篇,具体根据研究方向特点由导师自行确定。
开题报告通过者,可获得1学分。
第5至第8学期,连读生每年应以年度报告形式汇报一个学年的研究进展。在第6学期末和第8学期末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连读生年度报告会,研究生须提交相关年度进展报告,并由导师签署考核意见。
八、学术活动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须完成2学分。
学术报告(1学分):在学期间,要结合研究成果至少进行3次学院以上范围内的学术报告(包含论文进展年度报告),其中,1次必须是校外,并提交文字报告和学术会议证明,完成者可获得1学分。
参加学术会议(1学分):除了学术报告外,在学期间还须参加至少3次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院级以上学术报告会或学术讲座,其中,1次必需是校外。学术交流活动均须提供参会的证明材料,完成者可获得1学分。
九、科研工作要求
1. 积极参加科研课题,至少参加一项科研课题的部分研究工作(包括总体设计、方案制定、部分内容研究、试验研究、测试分析等)。
2. 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在读期间应积极发表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具体遵照“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申请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
十、论文中期检查
在连读生论文工作中期(第5学期初),要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保存在学院(中心、所),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亮黄牌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
十一、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论文评审和答辩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理暂行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2版)
一、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的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有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1.地质灾害评估
地质灾害分区、评价、危险性评估、危害性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
学术带头人:李广杰
2.地质灾害治理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治理设计、施工和保护地质环境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学术带头人:王常明
3.地质灾害监测
运用各种技术和方法,测量、监视地质灾害活动以及各种诱发因素动态变化的工作。主要从事地质灾害监测理论研究、地质灾害监测技术研究、地质灾害监测仪器研制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学术带头人:陈晨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
1.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2.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特殊情况经申请最多能延到六年。
3.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可交叉进行,完成规定的19学分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其中,课程学习16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
4.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允许提前答辩并申请学位;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具体事宜详见吉林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有关规定)。没有提出延长报告或申请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博士论文答辩者,均按结业处理。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非学位课包括选修课和补修课。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至少应取得1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
1.公共课(7学分):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思潮 36学时 2学分 开课学期为第一学期;
(2)外国语 第一外国语(英、日、俄) 120学时 4学分 开课学期为第一学期。
(3)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20学时,1学分,开课学期为第一学期。
2.专业基础课(4学分):
(1)塑性理论 40学时 2学分,开课学期为第一学期;
(2)灾害地质学 40学时 2学分,开课学期为第一学期;
3.专业课(2学分):
地质灾害评价及治理 40学时 2学分,开课学期为第二学期
4. 选修课(4学分):
(1)环境地质及工程 40学时 2学分,开课学期为第一学期
(2)非线性工程地质 40学时 2学分,开课学期为第一学期
(3)理论土力学 40学时 2学分,开课学期为第二学期
(4)岩土力学模型及最新进展 40 学时 2学分,开课学期为第二学期
(5)地质工程理论 40学时 2学分,开课学期为第二学期
(6)地下工程 40学时 2学分,开课学期为第二学期
根据研究方向选修4学分。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者,必须将英语作为第二外语选修。
5.补修课(无学分):
跨专业考生入学后,需补修2门本专业硕士生的学位课程,不计入学分。
五、培养方式
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来选择学习相关的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2.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一般采取以导师为主的集体指导的方式。对每个博士研究生都要成立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的成员由导师提名,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指导小组的成员一般应由至少2名(含导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学术梯队成员担任,也可聘请跨学科的专家参加。同时注意发挥所在科室、教研室在培养博士生工作中的作用,为博士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3.导师要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博士研究生的基础和特长,在博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开课报告、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等具体要求和进度做出详细计划。培养计划应由博士研究生本人进行网上存档,并将原稿存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备案。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可与论文工作穿插进行,但最迟要在论文定稿前获得全部学分。
4.导师应积极安排和帮助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开阔科学视野,活跃学术思想,掌握学科前沿。
5.导师和指导小组要重视对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关心博士研究生的全面成长,严格要求,严谨治学,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勇于拼搏的献身精神,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6.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所)应努力为博士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各学科专业应积极举办学术研讨会或学术报告会,为博士研究生创造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六、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指导教师应尽早确定每位博士研究生的选题范围,并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提出论文选题范围,并在第三学期举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应由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公开进行,开题报告的原始材料由各培养单位保存至学生毕业备查。
博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前,应完成不少于50篇中文和30篇外文的文献阅读。
开题报告通过者,可获得1学分。
七、学术活动(阶段性成果报告)
要求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学期间参加4个内容以上公开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公开举行的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不包括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开题报告后,在论文工作期间结合论文工作至少公开举行1次论文阶段性成果报告。完成以上各环节,获得2个必修学分。学院(中心、所)要积极为博士研究生完成这一环节创造条件,认真制定考核办法,做好考核和成绩存档工作。
八、论文中期检查
在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第四学期),学院要统一组织各系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保存在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所),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亮黄牌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
九、科研工作要求
1.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并以吉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三篇EI检索文章或一篇SCI检索文章,并以刊物公开出版为准;
2.撰写一篇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综述报告,由指导教师审阅认可;
3.在院级以上(含学院)学术会议上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以对应级别的证明材料为准;
4.至少参加一项科研课题的部分研究工作(包括总体设计、方案制定、部分内容设计、试验研究、测试分析等),以指导教师认可为准。
十、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论文评审和答辩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理暂行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业(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5版)
一、培养目标
地质工程防治工程专业(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连读生)培养工作,必须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地质工程领域高级专业人才。
具体的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德优良,具有实事求是、不断求新、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国家建设和人类文明服务。
2.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研究方向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业分为以下3个研究方向:
(1)地质灾害评估预测
(2)地质灾害防治
(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各方向研究内容详见表1。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
学制为5年。
连读生须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在培养计划中应对连读生的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开题报告、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等做出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培养计划由研究生培养处和培养单位同时存档备案。培养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
第1~3学期:理论课程学习,须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并修满学分。
课程学习结束后须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 Qualify Exam)。资格考试合格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不合格者转为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将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第4学期:进行文献阅读和开题报告。
第5~9学期:围绕确定的研究题目开展科学研究,总结阶段研究成果,撰写论文。第7学期进行中期检查;第9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并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
第10学期:修改并完善学位论文,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选修课根据研究方向选定。连读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至少应取得40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低于28学分。详见表2。
学位课程均为考试课程,以百分制评定成绩,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吉林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考试的有关规定。
五、培养方式
1. 连读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来选择学习相关的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2. 连读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一般采取以导师为主的集体指导的方式。对每个连读生都要成立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确定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后,应成立指导小组,小组的成员由导师提名,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指导小组的成员一般应由至少2名(含导师)具有教授职称的学术梯队成员担任,也可聘请跨学科的专家参加。同时注意发挥所在系在连读生培养工作中的作用,为连读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3. 导师要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连读生的基础和特长,制定出个人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开课报告、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等具体要求和进度做出详细计划。
4. 导师应积极安排和帮助连读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开阔科学视野,活跃学术思想,掌握学科前沿。
5. 导师和指导小组要重视对连读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关心连读生的全面成长,严格要求,严谨治学,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勇于拼搏的献身精神,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6. 学院要努力为连读生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各学科专业应积极举办学术研讨会或学术报告会,为连读生创造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须修满2学分。
为使连读生对未来从事教学、科研及生产等工作有初步实践的体会,在课程结束后及论文工作前安排教学实践或生产实践。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并熟悉本专业领域工作的实际情况,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实践由各系负责,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统一安排,教学实践主要内容是负责助课本专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的课程1门,且不少于30学时,要求随堂听课、负责批改作业、讲授实验课和其他辅助教学工作,经主讲教师考核合格后可获2学分。
生产实践内容根据各本专业特点由导师具体确定,时间不少于4周,可以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现场生产试验,可以参加野外生产实习,也可以参加企业施工生产。生产实践结束后应由学生本人写出总结报告,由导师根据其表现给出评价,并可获得2学分。
七、开题报告及年度进展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连读生与其指导教师应尽早确定学位论文选题范围,并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提出论文选题范围,编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在第4学期初举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原则上应由系负责组织进行,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有3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技术人员。开题报告交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查。
博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前,应完成一定量的专业文献阅读,文献阅读至少达到100篇,应为近10年内发表的相关的中外文学术论文,其中,专业文献中外文文献所占比例至少在30-50篇,具体根据研究方向特点由导师自行确定。
开题报告通过者,可获得1学分。
第5至第8学期,连读生每年应以年度报告形式汇报一个学年的研究进展。在第6学期末和第8学期末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连读生年度报告会,研究生须提交相关年度进展报告,并由导师签署考核意见。
八、学术活动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须完成2学分。
学术报告(1学分):在学期间,要结合研究成果至少进行3次学院以上范围内的学术报告(包含论文进展年度报告),其中,1次必须是校外,并提交文字报告和学术会议证明,完成者可获得1学分。
参加学术会议(1学分):除了学术报告外,在学期间还须参加至少3次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院级以上学术报告会或学术讲座,其中,1次必需是校外。学术交流活动均须提供参会的证明材料,完成者可获得1学分。
九、科研工作要求
1. 积极参加科研课题,至少参加一项科研课题的部分研究工作(包括总体设计、方案制定、部分内容研究、试验研究、测试分析等)。
2. 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在读期间应积极发表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具体遵照“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申请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
十、论文中期检查
在连读生论文工作中期(第5学期初),要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保存在学院(中心、所),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亮黄牌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
十一、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论文评审和答辩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理暂行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质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版)
一、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提出如下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树立实事求是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掌握地质工程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必要的实验技能;具备必要的社会实践经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毕业生可胜任地质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工作,以及地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与评价工作。
4.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地运用于本专业。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地质工程专业研究方向
地质工程专业下设10个研究方向:
1.钻探工艺
2.钻探机械与材料
3.多工艺潜孔锤钻进技术
4.极地钻探技术
5.非常规能源钻采技术
6.基础工程施工及管理
7.土体工程
8.岩体工程
9.工程地质及地质灾害
10.地质工程检测技术
11.环境-水位地质
各方向的研究内容详见表1。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分配
1.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3年。
2.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后2年为实践环节与学位论文工作。
3.在职人员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4.硕士研究生在校培养期间,实行学期注册制度,未注册者终止其下一阶段各培养环节。
5.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累计不应少于一年时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课程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20学分。
实践环节2学分,文献阅读1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学位课)和选修课两类。其中学位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具体见表2。
五、实践环节(教学实践、专业实践)
为使硕士生对未来从事教学、科研及生产等工作有初步实践的体会,在课程结束后及论文工作前安排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实践内容和具体要求根据各本专业特点由导师具体确定。学生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其创新素质和综合素质,并熟悉本研究方向涉及到的具体环境、设备仪器等情况,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时间不少于2周,可安排在暑期进行。实践结束后应由学生本人写出总结报告,由各系根据其表现给出评价,并能获得2个必修学分。
六、文献阅读
地质工程专业是多学科交叉的工科专业,需要进行大量的收集中文与外文的资料工作。各专业方向应结合方向的特点,在第三学期应进行文献的查阅与整理工作。阅读中文专业文献应在40篇以上,外文专业文献不得少于20篇。学生应在开题报告之前写出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献综述报告,经导师审查后按五级分制给出成绩,成绩合格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对于文献阅读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允许开题。
七、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尽早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并在第四学期初举行开题报告会。系里组织3名以上高级职称的教师进行审查和评议。要求教师严格把关,对每一位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具体意见,研究生经修改后再交到系里;对未通过者要求10天内经过修改后重新开题,再次组织教师评审把关。开题报告的各种有关材料完善后,于一周内上交学院,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备查。
开题报告通过的学生获得1个必修学分。
八、论文中期检查
在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的中期(第五学期),学院组织各系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按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考核。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限期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考核结果保存在硕士研究生所在的学院。
九、科研工作要求
1. 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吉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一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内容的核心期刊科技论文;
2. 撰写一篇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综述报告,由指导教师审阅认可;
3. 在系级以上学术会议上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以对应级别的证明材料为准;
4. 至少参加一项科研课题或生产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包括总体设计、方案制定、部分内容设计、试验研究、测试分析等)。
十、论文工作
论文工作是全面训练硕士研究生树立严谨的科学学风,掌握科学研究基本方法和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专业文献阅读、选题、论文开题报告、学术调研、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
论文工作期间,导师要全面掌握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度,并根据实际需要对论文工作计划进行及时和必要的调整。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硕士研究生,须提前3个月提交延期答辩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不予受理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完成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的规定,于第6学期,由各系组织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