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5〕158号)和《关于开展院级教育教学督导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校教发字〔2025〕9号)有关精神,结合学科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学院制定了《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同时成立院级教育教学督导组,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组 长:赵大军(校督导) 王 清(校督导)
成 员:王伯昕(当然成员) 博 坤(当然成员)
代树林(本科督导) 陈宝义(本科督导)
杜立志(研究生督导) 陈慧娥(研究生督导)
其中,当然成员随人员职务变动自动解聘及聘任,专职人员一般聘期为两年。2025年秋季学期,学院教育教学督导组正式开展督导工作,督导学院(教学中心)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育培养,与校级督导分层级共同完成督导工作,确保校院两级督导协同联动。督导专家应认真学习相关教育教学文件,需精准掌握检查标准,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视角切实做好专项督导工作。
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