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现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业绩成果认定的起止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研究生。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校2024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
三、奖励标准
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分等级进行奖励。一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二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三等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0.5万元。建设工程学院将结合学校分配本单位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总奖励金额和申报研究生的学术业绩成果情况,确定学术业绩奖学金各等级的奖励人数。
四、申报方式
使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进行申报和管理,网址:https://jlupy.jlu.edu.cn/。具体操作说明请见附件4。
五、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和导师审核成果阶段(9月17日-9月24日)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同学进行系统申报。
2.导师于9月24日前将申报的成果审核完毕。
3.申请人请于9月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3)导师签字的《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系统打印,操作详见附件4);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交至水工楼309办公室汤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号+姓名+奖学金”打包发送至邮箱jluthy@163.com。
(二)学院组织评定阶段(9月25日-10月20日)
1.学院的最终评定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在建设工程学院主页上另行通知。
2.学院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后,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公示阶段(11月上旬)
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获奖结果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其他
1.本通知由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2.各位导师要对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将有关事宜及时通知到本人已毕业的研究生,严格审核成果材料,杜绝弄虚作假。
联系人:汤老师
办公电话:043188502353
办公地点:水工楼309室
附件1:2024年度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评定量化计算办法
附件3: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