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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3 作者: 编辑:吕优 点击:

院发〔20254


院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大学2025年学风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管理,规范学术行为,现就我院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均需进行诚信承诺书签订与备案、原始数据备案管理。

二、诚信承诺书签订与备案

每篇学术论文需对应签订1份《吉林大学科研论文诚信承诺书》。由科研人员主动完成签署,并及时提交至学院科研与外事办公室进行备案存档。签订承诺书后,学术论文方可应用于职称评聘、年底绩效、教师考核等工作中。

文章所有作者均需亲笔签字确认,所有作者包括学生及校外人员。非本校作者除亲笔签署承诺书外,还需在承诺书空白处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附于主承诺书之后;国外作者需亲笔签署承诺书,并将签字后的扫描件及时发送至学院存档。

三、原始数据备案

科研人员自愿选择将原始数据交学院备案留存或自行采取可靠方式妥善保管。

若选择自行保管,需确保原始数据至少保存十年。在教育部或学校进行抽查时,不得以电脑损坏、硬盘丢失、原始记录本丢失、水泡等理由拒绝提供原始数据材料。

建设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