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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学院2023级土木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4-13 作者: 编辑:吕优 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611号)及《关于2023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学院拟开展2023级土木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工作小组

组长:郭威

成员:陈慧娥 博坤 王伯昕 张文 曹品鲁 朱珊 代树林 高慧婷 刘宝昌

张晓影 邹琳琳 常荣剑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2.争议处置小组

组长:衣长涛

成员:闫国栋 杜立志 吕优 王莉莉

争议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办,负责对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监督。

二、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志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本科入学后第一个学期的学业成绩,在我院土木类所包含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2.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兼顾学院现有实验室、教师等教学资源配置情况,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确定各专业模块学生人数。

3.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考试成绩公正准确。

三、分流计划

1.分流专业

土木类包括土木工程和地质工程两个专业,其中,土木工程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建筑工程、隧道与地下工程、道桥工程四个专业模块,地质工程专业包括工程地质和勘察工程两个专业模块。

2.专业模块人数

2023级土木类本科生共有226人,各专业模块班级人数如下:

土木工程专业

(1)岩土工程:42人

(2)建筑工程:42人

(3)隧道与地下工程:21人

(4)道桥工程:21人

地质工程专业

(1)工程地质:50人

(2)勘察工程:50人

四、成绩排名及录取办法

1.本学院学生按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按照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微积分BⅠ》、《大学英语BⅢ》、《大学计算机》的成绩进行排名。

2.转专业学生按原专业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

3.学院预先在网站上公布成绩排名,通过现场分流,学生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申报专业志愿,按专业分流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录取人选。

五、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1.2024年4月13日前,学院将年度《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

2.2024年4月15日前,学院将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学院网站公示。

3.2024年4月19日前,完成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原则上学生专业分流后,依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组建班级,并按照新的班级相对集中安排住宿,进行日常管理。

六、其他

1.其他年级降级到2023级的学生,如果降级前已参加过专业分流,则根据学生意愿选择是否参加本次分流;如果降级前未参加过专业分流,本次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业分流。

2.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建设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专业分流工作;

3.其它未尽事宜将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争议处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建设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