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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6 作者: 编辑:吕优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启动实施吉林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的通知》(校教字〔2022〕103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答辩与成绩认定

1.结题要求已通过2023年吉林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考核的学生可申请结题答辩,结题材料应包括结题论文(或结题报告)及至少三项阶段性研究成果。申请结题答辩的学生须登录“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将结题论文(或结题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系统。

2.指导教师审核

指导教师须登录系统对学生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项目实施计划及学生平时完成研究工作任务情况,给出结题评语和过程性考核成绩,并确认学生是否通过结题答辩申请。

3.结题答辩

答辩时间:2024年3月28日下午14:00

答辩地点:水工楼511教室

具体要求:每人准备5分钟以内PPT汇报,主要介绍科研训练项目内容。答辩顺序及后续安排将在微信工作群中通知。

4.成绩认定

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最终成绩由中期考核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答辩成绩组成。未参加结题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成绩按0分记录。

二、优秀科研训练项目评选

答辩结束后,按学院项目总数10%的向学校推荐优秀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

三、其他

未尽事宜可咨询本科教学办公室,联系人:邹老师0431-88502152。

建设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