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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作者: 编辑:吕优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和督导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21〕51号)以及《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博坤

组员:张延军 朱珊 代树林 郑一峰 杜立志 刘宝昌 赵大军

秘书:邹琳琳 程钰淇

二、工作要求

1.原则上要求具备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资格的教师应带尽带。根据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各环节教学要求。

2.加强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建立产学研协同合作育人机制。推进企业导师队伍建设,推行“校企双导师制”,建立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库,其中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比例≥50%。鼓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实际问题有效结合,切实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加深对于专业知识的理解。鼓励学生依托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和开放性创新实验等相关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的研究训练和能力培养,开展“一生一策”的个性化指导。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与检查,原则上指导或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过程管理和记录。

4.各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开始前完成自查工作,自查抽检比例不得低于20%。自查要点可参照《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写作、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等内容进行检查。

5.各系和指导教师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杜绝毕业论文(设计)可能出现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对学生答辩后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由学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作为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附件。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各阶段加强诚信教育,杜绝在论文或实践成果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内容与方法,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学术不端行为。

6.学院根据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完成“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流程和表单的个性化订制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的“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师生把时间及精力充分投入到论文指导和写作中。

7.依托“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做好毕业论文存档工作,各系(专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专业认证相关要求,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资料留存完备,根据学院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档案保存工作。

三、时间安排

1. 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2. 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3. 2024年4月1日-6月3日期间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工作;

4. 2024年5月15日-5月24日期间完成各系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自查抽检比例不得低于20%;

5.2024年5月20日-5月29日期间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外审工作,具体以学校抽检外审通知要求为准。

6.2024年6月3日-6月9日期间依次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最终版论文查重与成绩评定工作;

7.2023年6月1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并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8.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传系统。

其它未尽事宜,请各系随时与本科教学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程钰淇 联系电话:0431-88502152

建设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吉林大学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附件2:建设工程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