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内通知 > 正文
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2022年专业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2-07-22 作者: 编辑:吕优 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吉林大学新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学院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的实际工作需要,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土木工程专业讲师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9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71日及以后出生),对于取得标志性业绩成果或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发展亟需的专门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最多不超过5岁(198271号及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或博士在读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SCI检索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取得相当水平的其它标志性科研业绩成果。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不受论文篇数限制。

7.学科、教学和研究方向要求:土木工程相关学科,具备土木工程相关至少一门专业课程英语授课的能力,具有学科前沿国际视野,具有在土木工程领域从事人工智能交叉研究经历的优先,具有跨学科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聘用管理方式

1.吉林大学新聘教师实行岗位聘用制,依据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确定聘用方式。新聘讲师岗位教师由学校聘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一个固定聘期一般为3年。

2.新聘讲师岗位教师首聘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达到我院教师评聘教学与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且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可以继续聘用,签订第二个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或第二聘期内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可于晋升后的下一聘期起长期聘用;第二聘期结束,未晋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学校不再继续聘用。

三、相关待遇

根据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需要提交《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应聘教师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博士学位论文、授权专利、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及检索页及相关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查验时间另行通知,复印件不退还)。

五、应聘方式

1.符合上述应聘条件并志愿申报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85日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为“应聘讲师+姓名+博士毕业学校名称”;

2.建设工程学院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的具体事宜将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1.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等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3.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431-88502352

电子邮箱:uliar@jlu.edu.cn


吉林大学建设工程学院

202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