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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学院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7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网站管理员 点击:

学校教务处于6月16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为全面加强课程考核管理,2020年12月学校修订了《吉林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23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系统、全面地诠释了本科学生的课程考核管理要求,请各位老师按照《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详见附件。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周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9日,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考试命题”环节

1.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应使用同样试卷,考试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内容要注重考能力、考素质,注重考核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而非死记硬背;考试题型可以灵活多样;基础知识、一般问答、综合分析、高难拔尖部分比例要科学合理。

2.考试命题时要按照教学大纲,特别是课题目标的达成情况命题,考核学生的能力获得度,并形成课程质量评价报告,分析课程目标达成存在的短板,有利于开展课程建设的持续改进。

3.试题内容每门课程必须拟定A、B两套试卷考试,A、B两套卷试题命题内容不得重复;同一课程试题近三年的重复率应控制在20%以内。试题内容的表述应简明、准确,不得有差错和歧义。两套试卷均应有参考答案,参考答案或评分要点规范齐全,在统一评卷时使用。两套试卷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授课专业年级学生中有本人子女或直系亲属的任课教师,不得参与该课程的命题。

4.在传统命题考试基础上,允许和鼓励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非标准答案考试应有相应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等。

5.课程考核一般采取线下考试方式,因疫情等特殊情况或教学改革需要也可以采取网络在线考试方式,是否需要采取网络在线考试方式由学校决定,或由教学单位申请,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二、“考核形式和成绩评定”方面

1.鼓励要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注重过程评价,考试成绩应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等几部分,平时成绩和期中考试成绩所占比例至少达到30%-50%,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平时和期中成绩所占的比例可达70%,具体比例由开课单位根据课程性质及课程要求来明确确定,不得由教师随意确定。期末考试卷面分应为100分。

2.平时成绩考核要侧重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的核定要有完整的支撑材料,不能单纯以出勤作为平时成绩的最终考核,要以课堂提问、小组讨论、作业、论文、实验报告,以及期中考试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平时成绩考核,进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的目的。平时成绩应有独立规范的成绩单。

3.试卷卷面分数及平时成绩应与学生原始成绩单、网上登录成绩相符。

4.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注重考核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方式的课程,允许突破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比例等,需相关教师论证制定,经学院教学委员会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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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