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科研奖励发放方案,考虑学院2024年的实际工作和未来学院的发展导向,特制订2024年度学院科研奖励发放办法。本办法制定的原则是“多劳多得,奖励超额、奖罚分明、兼顾公平”。具体如下:
1.科技论文奖励
类别 |
项目 |
标准(分值/项) |
论文 |
吉林大学A刊 |
100 |
吉林大学B刊 |
40 |
业界公认学科综合顶级期刊(吉林大学C刊) |
16 |
中科院一区、领军期刊类(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 |
8 |
中科院二区、重点期刊类(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 |
5 |
中科院三区、中文EI |
2 |
中科院四区、中文核心、英文EI |
1 |
注:仅发放给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两者为不同教师时,由教师决定发放人员。国际合作论文乘以1.2的系数;高被引论文乘以1.5的系数;热点论文乘以2.0的系数。
2、专利与软著奖励
类别 |
项目 |
标准(分值/项) |
专利与软著 |
发明专利 |
2 |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 |
1 |
注:仅发放给第一完成人或学生第一、指导导师为第二完成人。
3、申报并获批科研项目奖励
类别 |
项目 |
标准(分值/项) |
科技项目 |
纵向 |
2020-2024年立项项目,按照2024年(到款经费-外协经费)/60000赋分。(由于国家自然基金在项目执行期开始前拨款,故2024年新立项国家自然基金到款按照2024年和2023年到款总和计算) |
横向 |
按照2024年(到款经费-外协经费)/60000赋分 |
地调 |
先进技术研究院 |
4、公开出版教材、专著或行业标准奖励(每个奖项只发给校内排名第一人)
类别 |
项目 |
标准(分值/项) |
教材、专著、行业标准 |
国家级 |
主编12;副主编6;参编3 |
省部级及其他 |
主编8;副主编4;参编2 |
5、获奖成果
包括科技成果奖和集体与个人荣誉,所有奖项中获奖单位必须有吉林大学。每个奖项只发放排名最靠前人员1次,其他人员由排名最靠前人员根据贡献大小负责提交分配比例,从总数中扣减。全国一级协会(学会)的奖励对照省部级,全国二级协会(学会)及省级协会(学会)对照校级发放。
科技成果类奖:
类别 |
项目 |
标准(分值/项) |
国家级 |
一等奖 |
80(R1)/ 40(R2-R7)/ 20(R>7) |
二等奖 |
40(R1)/ 20(R2-R7)/ 10(R>7) |
省部级 |
一等奖 |
20(R1)/ 10(R2-R7) |
二等奖 |
12(R1)/ 6(R2-R5) |
三等奖 |
4(R1)/ 2(R2) |
校级 |
一等奖 |
4 |
二等奖 |
2 |
三等奖 |
1 |
注:R代表排名
(2)集体与个人荣誉:
类别 |
标准(分值/项) |
国家级 |
20 |
省部级 |
8 |
校级 |
4 |
6、其他工作
科研平台建设,新增或评优:(奖励发给平台负责人,由负责人分配)。
国家级:40分/项;省部级:8分/项;校级:4分/项;未通过:2分/项。
具体发放标准按照当年学院财务情况而定,以上述标准乘以系数进行发放,解释权归建设工程学院。
建设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