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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9-12-19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网站管理员 点击:

能源与环保领域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研究方向及指导教师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

导师组

研究方向

负责人

1

非常规能源钻采技术

油页岩、页岩气和天然气水合物的钻探取样与开发技术



2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环境领域污染控制与修复新理论的研究与工程化技术;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环境模拟与预测



3

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水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相关理论与工程技术



二、培养目标

1.具有能源与环保领域(非常规能源钻采技术、环境与水资源相关工程技术)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掌握能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先进技术,了解本领域的学术动态和发展趋势;

2.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的能力;

3.能在推动能源与环保领域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三、学习年限

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

四、培养方式

1.本领域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应重点培养其解决能源与环保领域(非常规能源钻采技术、环境与水资源相关工程技术)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的能力。为其成为高层次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2.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校企结合的双导师制。应以学校导师为主成立导师团队。导师团队由企业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多学科交叉的具有较强工程背景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构成,成员不少于3人。

3.导师团队应根据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重大专项项目的要求、企业生产的技术需求和博士研究生的基础和特长,在博士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等具体要求和进度做出详细计划。培养计划应由工程博士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存档备案。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可与论文工作穿插进行,但最迟要在论文定稿前获得全部学分。

4.工程博士研究生每年应定期向导师团队进行工作与学习汇报,导师团队应对其工作与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学生进行分流。

5.校企双方应努力为工程博士研究生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应积极安排和帮助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了解国内外相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学术动态,开阔视野,活跃学术思想,掌握技术前沿。

6.导师和指导团队要重视对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关心博士研究生的全面成长,严格要求,严谨治学,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工程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至少应取得 16 学分,其中必修课(学位课)不低于 12 学分。

六、必修环节(包括文献阅读、实践报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

1.文献阅读

专业文献阅读及报告是博士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掌握学科发展动态的有效手段,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获取知识能力的重要环节。要求工程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应充分阅读中、外文专业文献,至少完成本专业文献阅读7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0篇,并写出阅读报告(至少2000字)。

2.开题报告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工程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学术调研,并结合所承担的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中的核心问题,尽早确定论文选题范围,最迟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由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公开进行。开题报告的原始材料由培养单位保存至学生毕业备查。

3.中期考核

工程博士中期考核实行年度汇报制。在工程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期间,导师及指导团队应按年度对其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进行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档;并对论文进展情况及后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教学实践

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主持1项或参加2项工程性科研项目、工程设计或产业化项目,并能掌握正确的科研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对工程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考核由学生本人于工作完成后向导师提交总结报告,经指导教师批阅后给出成绩。

5.科研实践

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需达到学院工程博士毕业成果要求。

七、申请博士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1篇;

2.在我校科技处认可的EI核心源刊上发表的2篇被EI检索的学术论文;

3.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

4.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署名,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且署名前5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二等奖且署名前3名;

(二)其它要求

1.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及获得的科研奖励(发明专利和科研获奖以证书为准)必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外的第一作者。所取得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

2.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

3.本成果要求从2013年入学的工程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博士学位,同时获得工程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地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

一、培养定位及目标

(一)培养目标

掌握地质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地质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3.了解地质工程领域的国内外现状与发展趋势,掌握解决相关问题的现代化技术方法和手段。

4.掌握一门外语和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二、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1. 全日制的基本修业年限3年,最长不超过4年;

2. 非全日制的基本修业年限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

工程硕士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第一导师由学院本学科硕士生导师担任,负责指导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选聘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作为研究生的第二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公共课8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必修课不少于20学分。

五、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为培养计划中必修环节。通常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进行,也可以采用课程学习与工程实践交替进行的方式。实践内容和具体要求根据本专业特点由各导师具体确定。内容要求必须是面向本领域的实际工作,可以是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习、专业实验等。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其创新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累计时间不少于6-12个月。

研究生进入工程实践阶段前,填写“专业实践计划表”,工程实践期间,应做好专业实践工作记录。实践结束后,要求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工程实践活动情况、主要成果及收获等。考核采用学分制,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6学分。

六、学位论文

论文是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作中最主要的阶段,通过论文工作可以培养学生查阅文献与综合概括能力,信息的分析和处理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的科学理论和方法技术解决地质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一)论文选题

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须结合生产应用课题或应用基础课题来选题。论文可以是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案例分析、工程设计和产品开发等多种形式,但一般应以应用型课题为主。

(二)开题报告

在导师组指导下,研究生通过阅读文献、分析研究,提出论文选题并撰写开题报告。专业硕士生文献阅读量应为40篇以上专业文献,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15篇。在第三学期的前三周由各系(所、中心)统一组织。文献综述合格获得1学分,开题报告合格获得1学分。

(三)论文中期检查

在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的中期(第五学期),学院组织各系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按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考核。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限期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考核结果保存在硕士研究生所在的学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

(四)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结合学生实践教学的相关内容,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含图表)。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学位论文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同意后提交学院,并进行网上重复率检测,只有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送审。学位论文至少聘请3位专家进行评审,其中至少1位为校外专家。有关评审结果的处理按《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学位论文的答辩原则上以系(所、中心)为单位组织,须成立答辩委员会,并提交学院审定。答辩委员会须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为企业专家。指导教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但可列席会议介绍情况。答辩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专家的提问。答辩委员会提出学位论文评语,表决并给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

一、培养定位及目标

(一)培养目标

掌握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3.了解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国内外现状与发展趋势,掌握解决相关问题的现代化技术方法和手段。

4.掌握一门外语和能熟练应用计算机。

二、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1. 全日制的基本修业年限3年,最长不超过4年;

2. 非全日制的基本修业年限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及导师指导

工程硕士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第一导师由学院本学科硕士生导师担任,负责指导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选聘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作为研究生的第二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公共课8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必修课不少于20学分。

五、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为培养计划中必修环节。通常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进行,也可以采用课程学习与工程实践交替进行的方式。实践内容和具体要求根据本专业特点由各导师具体确定。内容要求必须是面向本领域的实际工作,可以是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习、专业实验等。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其创新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累计时间不少于6-12个月。

研究生进入工程实践阶段前,填写“专业实践计划表”,工程实践期间,应做好专业实践工作记录。实践结束后,要求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工程实践活动情况、主要成果及收获等。考核采用学分制,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6学分。

六、学位论文

论文是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作中最主要的阶段,通过论文工作可以培养学生查阅文献与综合概括能力,信息的分析和处理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的科学理论和方法技术解决地质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一)论文选题

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须结合生产应用课题或应用基础课题来选题。论文可以是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案例分析、工程设计和产品开发等多种形式,但一般应以应用型课题为主。

(二)开题报告

在导师组指导下,研究生通过阅读文献、分析研究,提出论文选题并撰写开题报告。专业硕士生文献阅读量应为40篇以上专业文献,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15篇。在第三学期的前三周由各系(所、中心)统一组织。文献综述合格获得1学分,开题报告合格获得1学分。

(三)论文中期检查

在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的中期(第五学期),学院组织各系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按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严格的考核。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限期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考核结果保存在硕士研究生所在的学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

(四)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结合学生实践教学的相关内容,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含图表)。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学位论文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同意后提交学院,并进行网上重复率检测,只有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送审。学位论文至少聘请3位专家进行评审,其中至少1位为校外专家。有关评审结果的处理按《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学位论文的答辩原则上以系(所、中心)为单位组织,须成立答辩委员会,并提交学院审定。答辩委员会须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为企业专家。指导教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但可列席会议介绍情况。答辩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专家的提问。答辩委员会提出学位论文评语,表决并给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