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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中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11-26 作者: 编辑: 点击:

为了加强实验室中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使用,积极开发设备的新功能,促进设备的协作共用,提高中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特制订本管理规则,要求各实验室室遵照执行。

一、对于实验教学中心的中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严格按照《吉林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细则》执行;若学校无明确规定,按本办法实施。

二、中大型仪器要严格按照实验中心要求专人专管,配备的专管人员要有经验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主管人员,其具体操作、保管使用人员要经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使用和指导使用该设备。

三、中大型仪器设备主管人员(负责人)的职责是:

1)解决技术问题,维持仪器正常运转,培训和指导上机人员。

2)负责组织在中大型仪器设备上的各项教学、科研及技术服务活动,开发新的功能,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3)制定有关的使用管理制度。

四、中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力求稳定,原则上不要随意更换和调动,以确保设备管理的延续性。在更换专管人员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五、中大型仪器设备要配备专用使用记录册,并详细记载使用情况,如使用时间、工作内容、使用人及使用人数、使用人或责任人签字、设备使用状况等。

六、中大型仪器设备要建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考核制度。上机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非管理人员上机应在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仪器损坏,影响性能者要酌情严肃处理。

七、中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同样遵守《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八、中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力量修复使用。对较大的故障或事故,主管人(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报告,由实验中心主任(必要时由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故障或事故原因,查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实验设备处或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九、中大型仪器设备一律不准私自拆改或解体使用,确有需要时,必须经实验中心、校主管部门审批。

十、对中大型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校验和标定,以确保其准确性和灵敏度。

十一、对于大型仪器设备,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建立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学科建设经费投入立项审批表》;《吉林大学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吉林大学购置贵重仪器设备选型论证报告》;商务合同、会谈纪要、记录等;仪器设备进口的有关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装箱单及开箱记录等;安装、调试记录、移交文件、保修单、验收报告;索赔、索补、退货、换货等相关材料;仪器设备说明书及重要的随机文件材料;仪器设备每年的使用记录、检修记录、故障事故记录;《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技术改造和设备功能开发过程的重要技术文件;仪器设备报废或者调剂申请,仪器设备报废或者调剂的批复材料等。

十二、中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现场要悬挂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负责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