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实验室档案的科学管理,根据吉林大学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验室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实验室行政副主任分管实验室档案工作,设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分类和存档等工作,同时做好各种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丢失、销毁情况的详细记录。档案保管人员更替时,交接手续必须严格,要有双方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交接日期和交接材料清单。
3.实验室档案包括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书面材料与科技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纸、报表、照片、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具体内容为:
(1)人事档案: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实验室人员职责及分工细则,考核、培训、奖惩等材料;学生学习档案在学院归档。
(2)实验教学档案: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各种文件材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课表、实验项目表、实验教学光盘、实验报告、备课教案、实验室运行记录、实验室开放情况记录等。
(3)物资档案:仪器设备采购计划、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设备的订货合同以及仪器设备的验收单、调拨单、报废单等。
(4)各种规章制度:包括有关实验室的文件及各种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等。
(5)其他材料档案:实验室用房及设施的全部资料,易燃、剧毒等危险品领用记录,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记录,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请示报告、上级批复,实验室各种统计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