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试剂管理除执行物料的验收、贮存与发放管理规程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采购
应根据试剂类别,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并获批准后方能购买使用。
1.特殊试剂验收
(1)实验室特殊试剂接收必须由QC和仓库保管员同时接收、签字。
(2)核对实物与采购计划单的一致性,按收料单内容对特殊试剂的重量、标记内容逐项复核。
(3)检查包装完好、封口严密、具有有毒标志、标签清晰、文字完整、易于辨认、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混杂.
(4)二人称量毛重,贴好封口标记,注明品名、规格、毛重、封口人、封口日期、在收料单上签字,填好验收记录,进入指定专柜中贮存。
(5)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与收料单内容不符,仓库保管员应拒绝接收,并报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
(6)验收合格后填写特殊试剂验收记录,内容为编码、品名、规格、数量(标明重量)、购进日期、称重、验收结果、验收人签名、采购员签名。验收记录应与试剂同放于柜中。
二、特殊试剂贮存
(1) 特殊试剂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要求,专柜贮存。
(2)购入或储存特殊试剂的数量,领用情况须报公安局管理部门备案审批。
(3)定期检查特殊试剂的包装及封口条完好,称量毛重。
三、 特殊试剂发放
(1)特殊试剂须填写限额领料单领用,使用者需二人填写领用申请单,交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领用。领料单内容主要包括名称、规格、用量、领用日期、用途及二位使用人签名等。
(2)两位保管员逐项核对“限额领料单”内容及批准手续,准确无误后方可发料。
(3)保管员二人开锁,取出试剂,交给领料人,并填写发放记录,发放记录与特殊试剂同放于保管柜中。
(4)领用人复核原包装重量,应与原包装验收重量相符;否则不准开封,四人确认调查,直至找到偏差原因。
(5)检查原包装的完整性,封口严密、封口条完好,标签完整,检查合格方可开封称量。四人共同复核数量,严格按限额领料单数量准确称取,用减重法称取,将试剂放入事先准备好的容器中。
(6)发料后做好记录,确保账、物、卡一致。所有的记录、领料单均保存至毒品用完后五年方可销毁。
(7)液体试剂可用量筒等量具量取。
四、使用
(1)使用过程须有两人在场。
(2)盛装、研磨、搅拌的器具用完后必须及时执行玻璃仪器清洁规程。接触毒性试剂或剧毒品后要及时洗手,污染物及时清洗。使用剧毒品人员,要对所用剧毒品严格管理,不得随处乱放。
五、销毁
毒性试剂或剧毒物品用完后的包装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销毁。销毁时由质量部门专人监督销毁,有销毁记录。试剂的销毁应有批准程序,有销毁办法和安全措施。
特殊试剂领用发放记录
品名: 批号: 生产单位: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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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重(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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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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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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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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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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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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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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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试剂购入记录
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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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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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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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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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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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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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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