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2022年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两打’专项行动”的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推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坚决防范遏制环境安全事故。现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单位的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并明确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联系人。坚持“把隐患当成事故处理”,以最严格的标准、最精准的监管、最有效的问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各危废产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相关规范要求,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将本单位产生的危废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进行逐一核对,对其中所涉及到的危废种类进行汇总,填报《吉林大学危险废物统计表》(附件1)。
3.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从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收集过程、送贮环节等关键节点强化管理,对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应如实填写并贴好危险废物标签,同时规范填写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进行分类收集与送贮,严禁将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4.加强危废贮存场所监管。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对产废单位送贮的危险废物要有详实的出入库台账,分类分区进行存放,严禁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放。对危险性较大的液体废弃物,应加外层容器防护。各暂存场所管理员要实时清楚掌握各暂存库房的危废存贮情况,在库房危废储量达到2/3前,提前与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联系,提出危废转运处置申请。
5.开展培训学习及应急演练。定期组织从事危险废物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及时了解国家、省市新出台的环保要求及标准规范,制定意外事故的环境污染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演练前有计划、演练过程有图片、文字或视频记录、演练后有总结材料。
6.推动危废源头减量化。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实验室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危害性,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提倡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确保其过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严禁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7.请各相关单位填写《吉林大学危险废物统计表》(详见附件1),将电子版于2022年10月16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hak@jlu.edu.cn。
联系人:高子亭 18686601207
危险废物标签及管理台账领取联系人:王德宝 13578790957
附件:1.《吉林大学危险废物统计表》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