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教学科研活动顺利开展和学校资产安全,现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放假前,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组织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2.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做到重点部位重点关注。对假期开展的实验活动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管理真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3.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毒麻药品、危险爆炸性物质、高压气瓶等特种设备,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危险品及大量化学药品,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4. 规范使用菌种、病毒等各类生化试剂,具有传染性的菌种、病毒须在密封防漏容器中保存,用毕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加强实验动物的检疫工作,防止实验动物可能携带的病原感染,排除安全隐患。饲养及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解剖器官和垫料等实验废弃物,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理。
6.各涉源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辐射安全重要性、特殊性的认识,做好假前的自检工作。自检内容包括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保存状况、借还记录、安全措施、监控系统等,确保进入辐射场所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务必使安全管理工作到位、安全责任到人。
7. 使用燃气的单位,要检查燃气管道、装置及器具是否完好无泄漏,人员离开时要检查管道、装置及器具是否完全关闭。
8.放假前,各单位务必对所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做好实验室水、电、燃气的安全管理,注意门窗要关严、锁好,发现破损应及时组织维修,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