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地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师试做实验制度

日期:2018-10-19 来源: 编辑:

吉林大学地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师试做实验制度


实验教师试讲、试作是实验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为了加强新岗教师和新开实验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讲、试作人员范围

1.首次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实验系列技术人员。

2.新开设实验项目的教师或实验系列技术人员。

二、试讲

1.试讲内容

试讲内容包含学生实验的前二个程序,即“预习”及“提问和检查”,结合实验指导书中的“预习思考题和预习要求”,认真备课,写出教案。讲明实验的目的、内容、有关原理、操作要领、注意事项。

2.试讲考评方式

结合实验指导书中的有关原理、操作要领。由实验室和相关的教研室联合组织考评组对试讲教师进行考评。根据备课教案和试讲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给出评议意见,指出优缺点。对于未达到要求者,必须重新准备,再行试讲。

三、试作

1.试作内容

试作内容包含学生实验的后二个程序,即“进行实验”和“写实验报告”。试作者必须按照实验指导书所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实验,并达到熟练的程度。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然后根据学院统一印制的实验报告,填写实验现象和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做出解释和分析。要求实验报告结论明确、文字简练、书写整洁。

2.试作考评方式

由实验中心和相关的教研室联合组织考评组,对试作进行考评,考察实际操作,并结合其实验报告进行评议,给出考评意见。

不合格者,必须补做,并重新考察评议。

四、试讲、试作材料及评议意见,一并作为业务考核的佐证材料,由实验室统一保管,同时要将评议意见上报实验中心备案。

五、本制度的最终解释由吉林大学地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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